法院院长开庭审案,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8-12-19 08:57
来源: 李欣蔓
作者: 孙利利


“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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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樊城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传来宣读法庭纪律的声音。之后,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俊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诈骗一案,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先国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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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9点整,审判长徐俊敲响法槌,被告人李某某在法警的带领下步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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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叶先国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以能够帮助申请廉租房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信任,同年8月至9月期间,王某多次采用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转给李某某4万元,李某某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3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6日,其家属退还被害人王某4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徐俊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被告人李某某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悔罪。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之后,择期宣判。


本案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条理清晰。法检两长带头出庭履职,对于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对审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