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保联动 联合治理:樊城区法院与市消调中心召开财险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

2024-03-25 09:33
来源: 张诗伊(立案庭)、陈玲玮(屏襄门法庭)

为进一步健全财产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助力更多财产保险纠纷前端化解,3月21日下午,樊城区法院与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消调中心)联合召开了财险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耿宏伟、立案庭庭长杨全胜、屏襄门法庭庭长张骞、消调中心主任王久明、调解部部长刘静以及17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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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消调中心调解部部长刘静通报了2023年财产保险纠纷调解工作情况。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和阳光财险公司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纠纷调处情况,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保险公司在多元解纷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例如信息不对称、理赔黄牛、司法鉴定混乱、案件买断等现象。

屏襄门法庭庭长张骞以“把握司法需求、助力精准理赔”为主题,对道交赔偿案件中疑难问题适用做了讲解,并就各保险公司提出的在调解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立案庭庭长杨全胜介绍了樊城区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工作内容和流程,为各保险公司在多元解纷工作上提供了明确指引。

消调主任王久明表示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各保险公司要从三方面贯彻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强化多元解纷思想认识上抓提升。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促进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刻反思调解工作短板上找差距。主动申请案件调解、充分运用监管政策红利、坚持“应调尽调、调解优先”;三、要强化落实措施,在多元化解纠纷上下功夫。各公司要进一步压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协作联动,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

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耿宏伟对财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意见:要站位大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抓前端、治未病”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财保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纠纷源头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联动协作,增强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和重大风险研判工作,法院、消调中心、财保公司专人专责,点对点对接,完善诉前调解全流程衔接;要积极创新,探索解纷新路径。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中调解”四轮驱动,全链条开展财产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力争财产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