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执行和解不履行?法院再次出击!

2023-10-12 10:53
来源: 高 尚(审管办)

“执行和解”本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有时却也被有些被执行人当作逃避、拖延执行的手段。遇到这种情况时,申请执行人该怎么办呢?

案件详情

2023年8月,李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对王某名下机动车予以查封,并前往车辆所在地实际扣押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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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扣押后,王某主动与李某联系协商解决,承诺工程款到账后即按时还款,请求李某给予一定时间缓冲。双方在法院组织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扣押车辆也依法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终结执行。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王某并没有如约履行,反而直接玩起了“拖延术”。

“法官,我和王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他一直没有履行协议内容,我该怎么办?”李某焦急地询问执行干警徐秋野。

“没关系,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的引导下,申请人李某依程序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

案件恢复执行后,为尽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一方面及时联系王某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全力查找王某行踪及名下车辆线索,拟采取强制措施。

10月9日,根据线索,执行干警赶赴车辆所在地,经核实确定车辆为王某所有。因王某不在现场,执行干警当即向车辆占用人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查封、扣押法律文书,释明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法律后果,成功将该车辆再次扣押回法院,并将尽快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早兑现。

法官提醒 

“执行和解”不是拖延执行的手段,如果义务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依法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