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专盗玻璃门店铺

2016-07-28 15:32
浏览:2087   

白天踩点,晚上盗窃。男子朱某专盯沿街玻璃门店下手,3个月时间里,疯狂作案32起,盗得现金及物资折款6万余元。日前,樊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朱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万余元,退赔被害人。

去年52日,位于樊城区前进路某服装店店主报警称,店内的10500元营业款被盗。民警勘查现场发现,该服装店为玻璃门,门上的链子锁被撬开。民警提取相关线索,开展立案侦查。

同年617日凌晨2时,民警在定中街蹲守时,发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撬开华润苏果超市的玻璃门,欲进店行窃。民警当场将该男子控制,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用的工具折叠刀、充电宝、黑色挂包各一个。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朱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朱某交代,出狱后,因没有工作手头拮据,便打起盗窃的主意。20153月至6月,他先后窜至樊城区新华市尝襄城北街、谷城县石花镇等地,采用撬门撬锁入室的方式,作案32起,盗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6万余元。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玻璃门虽好看,但是同时存在着很多风险。商家最好在玻璃门里面加上一层卷闸门,提高安全系数。另外,商家不能将大量现金留存店内,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