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患双方各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系统病历记录是否可以替代纸质病历?作为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
“患者家属多次拒绝相关检查,最后产生医疗损害,如何认定双方过错大小?”
近日,樊城区法院屏襄门法庭庭长张骞受邀前往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三百余名医护人员开展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培训中,张骞同志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从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患者知情权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引导医护人员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保护病人隐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参会医护人员认真聆听,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问,并表示将把此次培训的收获应用到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诊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打造更加和谐的医疗环境。
樊城区作为襄阳市主城区,辖区内医疗资源集中,医患矛盾相对多发。近年来,樊城区法院立足实际情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精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起“医调委+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实现纠纷源头化解,医疗纠纷案件收案量呈下降趋势,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此次培训是樊城区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力深化诉源治理的有益实践。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加强与辖区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医疗机构提升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减少医患矛盾,为构建和谐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