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百业兴,欣欣向荣新“枫”景。日趋公正完善的法治环境,无疑是做大、做强民营经济不可或缺的优良土壤。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权益,是落实“法治化建设升级行动”和“项目建设年”的要求,更是樊城区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指引。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樊城区法院以高效服务辖区企业为宗旨,按照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流程,以高效、高速化解涉企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诉前专业调 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叮,到账7691.13元,请注意查收!”王某刚确认付款,某资产管理公司便收到了转账通知。
2021年王某向某银行借款一万元,某融资担保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因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未能按时还款,融资担保公司向银行履行了担保责任,代王某偿还7691.13元后向王某追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区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为妥善化解纠纷,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在经过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此案委派给新入驻的武汉商事仲裁调解中心。
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剖析利弊,结合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努力平衡双方利益,最终达成和解,王某当日偿还欠款,一场涉企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高效率、零成本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诉前积极引导调解,若调解失败则登记转立案,立案后通过繁简分流进入速裁快审,审理结束后结合裁判文书电子送达,一系列的操作让纠纷得到最快化解。”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此项机制的运行解释道。
区法院按照“立体化服务、多元化解纷”工作思路,吸纳13家调解组织、53名调解员入驻诉前调解平台,以专业的服务及高效运转的流程让纠纷快速化解,打造司法为民的“民心工程”、高质量司法的“亮点工程”。
诉中耐心调 一调再调减少企业诉累
“因庭前调解双方对退款金额分歧较大,下面进行开庭审理……"
武汉某旅行社与襄阳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某游乐园线上渠道包销合作协议》,协议履行期届满后,旅行社预付的门票款未使用完毕,传媒公司退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290万余元未退,旅行社遂诉至法院。
“民营企业中,大多数规模比较小型,一个诉讼就可能使企业倒闭。”在承办法官看来,诸多这样的小微企业的背后,却实实在在关系着一批人的就业。为尽快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企业经营发展受到影响,在庭前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开庭时,承办法官再次详细解释调解能缩短办案期限,更快地兑现合法权益,减轻诉累。
考虑到资金回笼的需求、传媒公司诚恳的态度以及对后续合作的期待,旅行社同意放弃违约金主张,双方协商了详细的还款方案,最终达成了调解。传媒公司承诺将及时履行所欠款项,该案顺利审结。
区法院始终把“调解优先”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涉企纠纷,坚持“受案先调,应调尽调”,积极追求案结事了,努力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执前快速调 能动司法促进执源治理
“如果不用进入执行程序,就能拿到货款,我是愿意和解的。”在承办法官释明执前和解机制的优势、工作流程后,申请人邱某选择暂缓立案。
随后,邱某与家居市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分流至“执前和解工作室”。工作人员立即向家居市场发出履行通知书,积极与其进行沟通,耐心分析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可能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劝导其在法院执行立案前自动履行或就履行方式与邱某协商并尽量达成和解,避免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纳入失信名单,进而影响征信。
经过一番分析和引导,家居市场打消了侥幸心理,表示愿意自动履行,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双方达成《执前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不久,家居市场便将货款转入法院执行账户,区法院也当即将货款兑付给邱某,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执前调解,不仅仅是少立一个执行案子,而是通过对被执行人的正向激励,促进被执行人思想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转变,真正压缩执行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出了一剂高效‘药方’。”执前和解工作室工作人员说道。
执前和解机制建设以来,以其效率高、减诉累、缓矛盾、护征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是区法院将“末端治理”回溯至“源头治理”的有力举措。
执中善意调 积极作为保障胜诉权益
“法院动真格破解执行难,对保障我们民营企业胜诉权益而言,可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谈及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某广告装饰公司负责人讲述了其亲身经历的一次法院执行。
2022年,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一案诉至区法院。今年3月,建筑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广告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6月,我公司按要求完成了安装,工程已验收结算,也提供了完整的税务发票,但建筑公司一拖再拖,25万多的工程款,都快三年了,我的公司也得生存啊!”广告公司负责人说道。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都是企业,且被执行企业目前正常经营、有履行的能力,直接冻结公司账户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这种情况下,主动沟通、释法明理可能会比强制执行的效果更好、速度更快!一旦被执行,公司将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今后贷款、税务等各方面造成影响,也影响后续还款。”承办法官解释道。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将欠款一次性付清,本案执行完毕。
在执行过程中,区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理念,积极主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沟通,尽可能选择对企业影响小的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多次沟通协调、采取柔性措施,给与企业“造血”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