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沐雪,披荆斩棘
——樊城法院“暖冬行动”执行剪影

2020-02-17 11:06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杨慧洁

 


1月15日,樊城法院开展“暖冬行动”,此次行动,共传唤被执行人13名,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达成和解的案件8件,对5名被执行人实施了拘留。

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巧妙追踪

“我儿子不在家,我也不知道他在哪,你们去别处找他吧”,1月15日的“暖冬行动”中,执行干警陈俊龙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住所门口,在多次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碰巧遇到了张某的父亲。

张某承接工程,向高某租赁一辆自卸车,双方约定了租赁费。张某使用了自卸车三个月,却未按合同约定向高某支付租赁费及车辆运输费用。经樊城法院判决,张某应向高某支付车辆租金和运输费用共计1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张某不予配合执行,亦不履行法定义务,后樊城法院决定对其进行拘留。

陈俊龙并未轻易相信张父的话,他向张父表示外面太冷,想进屋避风并了解一下案件情况。张父开门后,陈俊龙边了解案件情况边对张某家中进行观察,发现了藏在家中睡觉的张某,将其带至法院。后经陈俊龙释明法理,说明利害关系,张某先支付了高某部分款项,剩余未付款项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达成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我们的执行干警始终迎难而上,不断创新执行工作的新技巧,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取得新的执行成果。 

被执行人家生变故,执行干警温暖执行

2015年,郭某向朱某借款12万元一直未还。经樊城法院判决,郭某需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未履行判决确定的偿还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知郭某配合执行,郭某虽每次都接听执行承办人于国强的电话,但一直未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履行。后樊城法院决定对郭某予以拘留。

1月15日上午的“暖冬行动”中,于国强前往郭某住处,多次敲门无果后,于国强尝试用电话联系郭某。郭某开始并未接听电话,后其给于国强回拨了电话。于国强询问其现在所处的位置,并要其来法院解决涉及的该起执行案件。郭某向于国强解释其丈夫遭遇车祸去世,正在操办葬礼。于国强经过多方核实,证实郭某的说法属实,于是先宽慰郭某节哀顺变,让其安心处理好家里的事情后再跟法院联系。同时,于国强耐心地向申请执行人做工作,告知其等此事过后,郭某若仍不履行,法院会继续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予以理解。

樊城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始终秉承既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亦有温度的执行,力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