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至,仲冬始。冬意渐浓,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樊城区法院干警的办案热情。
这天,综合审判庭唐京霞法官在预览新分案件材料时,发现了一桩诉讼标的为3826元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面对这起小额案件,唐法官迅速识别出此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基本无争议,同时,也捕捉到原告张某与被告经营者李某的友情与信任危机。
唐法官决定先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具体细节。
“法官,他说店里暂时缺烧烤师傅,我好心帮忙一段时间,三千多元的劳务费拖欠一年之久,这也是我的辛苦钱啊!”
“我们一个村的,多年好友,没想到他一直拖欠劳务费,我打电话他最近还不接,真是看错人了……”
“法官,你不知道,烧烤店一直在亏损,前几个月已经关门了,现在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呢。”
“我也想尽快向他支付劳务费,但我现在是真的拿不出来,我也不想避着他的……”
原来,张某与李某系同村多年好友,2022年,李某的大虾店缺少烧烤师傅,便邀请张某去临时帮忙。找到烧烤师傅后,李某为张某核算劳务费为3826元,但一直未支付。近日,张某多次联系不上李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在与张某和李某的沟通中,唐法官意识到,双方之间的友情并未完全破灭,李某现在无法支付劳务费主要是暂时没钱支付,双方之间仍有调解的可能。随后,唐法官联系张某与李某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
因李某确实暂时拿不出全部劳务费,唐法官提出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
“法官,他之前就不按时付劳务费,要是还这样怎么办?”
“双方如果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也可以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违约金。”唐法官耐心地向张某解释道。
“你拖欠的不仅仅是钱,更是好朋友的信任与支持。”在唐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李某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刻意躲避好友的联系,愿意和好友张某达成能力范围内的调解协议。
最终,在唐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先支付326元,后七个月每月20号支付500元,违反约定支付违约金500元的一致意见。
拿到调解书后,张某向唐法官表示感谢,“谢谢法官这么用心办理这个案子,我和李某之间的纠纷才能和谐圆满地化解。”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小额案件往往金额较小、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很容易审结,但小案却不能简单小办,案件金额不论大小,都牵涉着民生,结案不是最终目的,尽力为群众化解“心结”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