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司机乘客一起判了!

2021-09-03 16:59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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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樊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的案件。

一天傍晚,燕子开着小卡车载喝了酒的同事阿毛回家。在行驶至襄阳市樊城区柿铺村九路与柿铺毛坡路交汇路口路段时,因为乡村道路狭窄,燕子又刚拿驾驶证不久,阿毛主动提出由他来开车,于是燕子就和阿毛调换了位置,由阿毛掌握方向盘。

驶入毛坡路后不久,阿毛驾驶小卡车迎面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相遇。由于道路狭窄,双方互不相让,进而产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货车司机直觉阿毛讲话前言不搭后语,凑近一闻,果然满身酒气。

于是司机干脆地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赶到现场场调查发现,阿毛血液中乙醇含量超200mg/100ml,不仅醉酒驾车,还是无证驾驶!遂将阿毛与燕子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樊城法院提起公诉。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毛无驾驶资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直接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在危险驾驶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告人燕子作为车辆的所有者和驾驶人,在明知阿毛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危险驾驶的帮助犯,在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在综合考虑两名被告人现实危害性和认罪认罚情节后,判处阿毛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燕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向醉酒人员出借车辆!不要对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教唆、指派、胁迫醉酒人员驾车!否则你将接受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