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民尽责办案,群众真诚锦旗致谢

2021-05-12 10:51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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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樊城法院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院法官时刻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群众的认可。

法官热心促调解,当事人点赞送锦旗

 “如果不是宋法官,我们还要重新起诉,这个事情可能还要拖三五年。”4月27日一早,当事人王某来到樊城法院,向民一庭法官宋十军连声道谢,并亲手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交到宋法官的手上。

案情回顾: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7年,张某与朋友成立公司,从事教育教学辅导业务,并在襄城南街设立教学校区。2019年10月,张某与王某签订项目承包合作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王某承包张某持有的教学校区经营权,承包期为13个月。合同签订后,王某向张某交纳了3个月的承包费用,接管了该校区的经营权。

眼看着校区招生、教学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2020年初,校区无奈停课,王某无力支付剩余承包费用,张某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提起反诉,辩称二人为合作经营,张某收取了学员学费却未用于共同经营,承包合同应予撤销。张某亦提出自己仅为校区股东,案件主体不适格。两人僵持不下时,宋法官的耐心劝说,让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宋法官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并没有立即驳回本案的本诉和反诉。他多次联系双方,积极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宋法官耐心向王某释法明理,逐条解释协议约定的内容和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他动之以情,向张某转述王某面临的经济困境。经过数次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最终摒弃嫌隙、自愿达成和解,就此,该案圆满解决。

“当事人的肯定是对我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的激励和鞭策。”宋十军法官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秉持“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在服务人民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以法护企

  4月25日,襄阳双金电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亲自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热忱服务、为企解忧”的锦旗送至樊城区法院,对执行干警董康依法高效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情回顾:

 2019年,襄阳双金电气公司与安徽A电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A公司退还原告双金电气公司的货款1862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0元,合计236200元。因A电气公司拒绝履行协议,襄阳双金电气公司遂向樊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A公司已资不抵债停止经营,无财产可供执行。终于,僵局迎来了转机,案件承办人查询到安徽A电气公司成立后的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变更到1840万元,而三名股东庆某、张某、胡某均未缴纳出资,现公司已处歇业状态且下落不明,可以让其认缴出资加速到期。遂经襄阳双金电气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庆某、张某、胡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跨省执行:

早一天执行到位,便早一日解决企业的难题。执行干警董康立即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三名股东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但查控并不顺利,多次显示超账面额被系统退回,董康耐心地逐步尝试减少额度分别查控了60000元、5000元、1000元,这才显示原因是有定期存款,需前往银行线下划扣。于是董康又马不停蹄奔赴合肥的银行网点,成功划扣,现已基本执行到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面对爆炸式增长的执行案件,樊城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加班加点,依法加大执行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经营,增强市场主体发展的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