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院传票?后果很严重!

2017-11-16 16:11
作者: 陶芳芳

我们知道,法院传票是一种诉讼文书,收到传票应该按时到庭。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拒绝到庭,以为能够以此避免诉讼。那么,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呢?

 

拒收法院传票啥后果?

不论是什么事情,不收法院的传票是一种不正确的做法,因为法院会采取其他方式送达,到时法院同样会开庭审理,其不利后果由相应当事人承担。


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收到法院传票不去,面临啥后果。

 

按撤诉处理,只针对提起诉讼的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你因为某件事情向法院起诉,法院发传票给你让你到庭,但是你既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到庭,则法院就可以按撤诉处理。

 

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后果可想而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到庭,等于放弃了对对方主张的权利,这是不理智的做法。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会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经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或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

《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所以,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