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襄阳一窃贼开车门窃财物还盗刷信用卡四十余次

2019-05-05 16:46
来源: 办公室
浏览:489    作者: 刘俊逸


近日,樊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1月21日凌晨1时许,樊城区松鹤路沿线大大小小的餐馆依然没有打烊,灯火辉煌。彭某吃完晚饭后,从餐馆出来发现车主黄小样的一辆黑色越野车款式大气停在路边,觉得很是耐看。正当他仔细打量时,发现右后车窗居然并未关严,于是镇定自若地把手伸进车窗,打开车门,顺利进入车内,短短几分钟从后备箱和副驾驶储物盒盗走2瓶酒、手电钻1部及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1张。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彭某持盗得的信用卡在樊城区多家超市刷卡消费44笔,共计8996.6元。


经鉴定,被盗的酒和手电钻价值268元。综上,彭某盗得物资价值和刷卡消费金额共计9264.6元。


案发后,被盗的手电钻1部、1瓶酒已起获并发还黄小样。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赔偿黄小样7400.25元,黄小样表示对其谅解。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