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楼上漏水楼下愁 调解补漏又补情

2024-07-17 16:45
来源: 刘 前(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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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洽的邻里关系弥足珍贵,但意外总是不可避免。近日,樊城区法院巧妙化解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导致楼下遭殃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某与王某为多年上下楼邻居,2024年1月,李某发现其房屋漏水。经检查后发现,楼上王某家厨房水管被堵导致漏水,一方面房屋老旧,另一方面家中只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导致清理不及时,积水下渗至楼下。随后,李某与王某的女儿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诉至樊城区法院。

李某:我家才新装修没几年,花了将近20万,这一漏水,房顶上都泡裂了,橱柜也受潮长霉了,看着都糟心!

王某:水管晚上爆裂,我年纪大了,也没发现,第二天起床后就赶紧联系女儿来处理。我一个月就这点养老金,还在生病喝药,房屋漏水确实该我赔,但是4万元确实太高了,我负担不了。

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双方对于漏水原因、漏水事实争议较小,仅对漏水造成的损失及修复费用无法达成一致。秉承着既要解决纠纷,又要维持邻里关系的原则,承办法官联系了李某、王某及其女儿,决定进行现场调解。

在现场,承办法官首先查看了房屋漏水及受损情况,询问了物业了解到,双方为多年邻居,平时关系也很好,李某作为年轻人,对王某也多有照顾,但漏水后,李某才装修的房屋受损,肯定很生气,也想要个说法。了解了更详细的信息后,承办法官秉持着邻里和谐、友善相处的原则,在此对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老人家与邻居多年的情谊因为漏水之事反目成仇,是不值当的,一方面你们不在身边,老人家有啥事,邻居可以搭把手;另一方面,把漏水的修理好,以防再次漏水、激化矛盾,而且老人的居住环境也会更舒适啊!”

“你们是多年的邻居,现在最主要的是解决漏水问题,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老人家也不容易,维修和赔偿损失都得一大笔钱,为了更快解决问题,能不能再让一步。”

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女儿同意维修并做好防水,李某也酌情减少赔偿费用为2万元,事情有了解决方案,双方的心结也解开了,邻里关系变得和睦了。

 

民生无小事,点滴系初心。樊城区法院始终传承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用真心、热心、爱心化解众多邻里纠纷,积极通过司法实践宣扬邻里间和谐相处、以邻为善的价值理念,持续做到为人民办实事、解忧愁,真正做到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