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一直以来,樊城区法院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问题,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小切口”开辟“大纵深”,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日,樊城法院通过“调解优先+分类处置”模式,一周内妥善化解5起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钱袋子”。
“三资”清理遇梗阻 司法服务护权益
近期,随着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个别村民拖欠土地承包费用、逾期未归还集体土地等问题逐渐暴露,导致村集体“家底”不清、资源闲置。为维护村集体权益,两家村委会将5户村民诉至樊城区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承包费、返还集体土地。
此类纠纷关系农村集体“三资”盘活利用,樊城区法院迅速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认为调解是该批案件的“最优解”,既能减轻双方诉累,也能较好维护村内和谐及邻里关系。理清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立即与村民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情,倾听具体问题,在明确承包合同效力与缴费责任的情况下,向村民释明法律义务及拖欠后果,力争在开庭前让村民认识到法律风险及其应履行的义务。但村民抵触情绪较大,初步调解暂告一段落。
“面对面”算清两本账 双赢方案解心结
为尽快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再次组织5户村民与村委会进行“面对面”调解,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了解问题,协商解决矛盾。
第一本账:法律风险账
“合同确实是我签的,但承包的地是荒地,我也没赚到多少钱。” 实地走访中,村民向承办法官陈述其不愿支付承包费的原因。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故该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村委会已按照约定将土地交由你耕种,你也应按照约定支付承包费用。”
针对村民的疑问,承办法官作出了解答,并对类案判决进行了解说,明确拖欠费用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3户村民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败诉可能需承担诉讼费、执行费等额外成本后,主动向村委会缴清欠款,村委会遂以纠纷已了结为由申请撤诉。
第二本账:民生保障账
“法院给我做了工作,情况我也都了解,但是地里种的树还需要时间处理,希望能多给我一段时间。”
“同意承包费按照合同来计算,但之前种植的药材投入了大量成本,能不能等采收后再返还。”另两起案件的村民在承办法官释法说理后,表示愿意支付承包费用,但希望能够在树木、药材移栽处理后再返还土地。
“村民们已经做出承诺,同意支付承包费用。我们也都知道耕种不易,且土地上的树木、药材移栽处理起来也确实需要时间,村委会能不能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宽限他们几个月?”针对村民的顾虑,承办法官从换位思考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措施。
“可以给时间移栽地里的树,从我们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开始两个月内返还土地。”
“药材相对麻烦,可以宽限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按时返还,需要按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土地占用费。” 综合考虑后,两家村委会分别答复道。
承办法官通过评估移栽处理树木、药材的时间,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当事双方达成“先支付土地承包费用,争议地块待树木、药材移栽处理后予以返还”的分阶段履行方案,有效维护了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案一评估” 护航农村经济发展
针对涉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纠纷的特殊性,樊城区法院根据每一案件的实际情况,评估纠纷原因以及对村民生计的影响,做到快审查、快调解,精准化解村民与村集体的利益冲突。同时,积极主动深入村(社区),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指导和法治宣传,及时发现“三资”清理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协助村委会研判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为“三资”清理工作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背景下,基层司法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樊城区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农村经济发展,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振兴之路,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