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樊城区法院首次采用“竞争+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

2023-09-21 09:41
来源: 唐雪纯(民二庭)

近日,樊城区法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模式,首次采用“竞争+摇号”的方式选任海信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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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和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切实提高破产审判质效,保证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樊城区法院根据《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了企业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破产审判、立案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8月24日,樊城区法院公开发布了海信隆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开选任管理人公告,明确了申报条件、材料、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申报期内,共有9家机构报名参与竞争并递交竞选材料。9月14日,企业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召开了首次评审委员会会议。

会上,评审委员会主持人对参与竞争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管理公司等9家机构的基本情况做了介绍。各评审委员就该案破产案件管理人竞选标准及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讨论后,以从业经验、团队力量、工作方案优良性作为主要考量标准,综合规模实力、专业水准、初步报价等因素,现场对各申报机构再次进行了全面审查、整体评价,确保入选机构经验丰富、能力过硬。经过审阅、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公布投票结果等环节,根据得票高低择优选定了三家机构,分别是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亘恒律师事务所、襄阳鸿财清算管理有限公司。

9月18日,樊城区法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初审名单,市中院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在初审选出的三家机构中确定最终破产管理人为襄阳鸿财清算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并创新“竞争+摇号”选任破产管理人模式,是樊城区法院以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初步尝试,对于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选任中,评审委员会严格遵照评审规则,按照客观公正、择优择强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进行评定。本次评审会议的召开,为优化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程序、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夯实了基础。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管,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