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审判庭又进执行局……

2025-08-25 10:08
来源: 高 尚(审管办)杨宇豪(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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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庭审现场?

“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怎么也没想到,抱着侥幸心理去异地法院参加庭审,庭审刚结束,就被樊城法院的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

此前,张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赵某需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敦促其履行义务。然而赵某始终无动于衷,以各种借口敷衍执行干警,毫无还款诚意,还对法院的多次传唤置之不理。

“赵某今天上午要在某法院参加庭审……”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此前一直“不肯露面”的赵某,竟主动出现在了法院,这无疑是实施拘传的最佳时机,绝不能错过。

事不宜迟。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核实了开庭信息,确认了庭审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立即驱车前往该法院。为避免影响其他案件的正常庭审秩序,干警没有贸然行动,而是在法庭外耐心等候,计划待庭审结束后再实施拘传。

庭审结束,赵某走出法庭大门,正准备离开时,早已等候在此的执行干警立即上前亮明身份:“赵某,你好,我们是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现依法对你进行拘传。”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赵某顿时措手不及,僵在原地。

赵某被拘传至樊城法院后,仍心存侥幸,以各种牵强的理由搪塞,试图逃避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依法对赵某作出拘留决定。

面对拘留决定书,赵某强硬的态度迅速转变,主动表达和解意愿,并当场筹措部分现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时联系朋友为其提供执行担保。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就剩余债务制定了分期履行方案。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处世之基。执行干警在此郑重提醒: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逃避履行绝非“上策”,更非“长久之计”。 切勿心存侥幸,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