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樊城区法院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积极延伸司法保护深度,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全面的法治保障。5月28日,樊城区法院被省高院正式授牌“少年法庭”。
樊城法院接受授牌
立足审判,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依法“从宽”而不放纵。一起17名青少年涉嫌故意伤害案,由于被告人平均年龄较小、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是非判断能力较弱,且犯罪手段一般,对15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减轻处罚,教育与惩戒并重。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离婚、抚养、探望等亲权纠纷,重视将疏导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并综合父母财产状况、抚养情况及未成年自身意愿等全面考察,力求细审慎结,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延伸职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堤坝。刑事法官被市二中、二十中、二十四中等学校任命为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将法院开放日与未成年庭审教育结合起来,组织“观摩庭审”“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法官专门就案说法,深入浅出的进行法制教育,目前已有千余名辖区学生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此外,樊城区法院联合街道办、团区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制讲堂、认领微心愿等活动,入社区入村委关爱留守儿童,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关怀,抓实未成年人保护成效。采用圆桌审判形式注重心理引导,破除心理障碍,重构社会认知。建立未成年人回访帮教档案,对判处的未成年人及其服刑情况分案分人建立了帮教档案,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档案管理制度。王小五,在少管所服刑的一名少年犯,与承办法官一直书信联系,在接受回访时表达了继续上学参加高考的愿望。刑满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司法局、教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得到了他们大力支持,终于可以在市区一所学校取继续读书,但由于服刑时间过长,课程进度很难跟上,王小五与法官商量暂不上学,先学一技之长立足社会,现在他已成为一名网络电商,重新成为一名脚踏实地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