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打造“阳光下的法院”

2023-10-12 08:57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切,近日,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甘泓洲一行接待了区人大代表张晖,就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面对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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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泓洲副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代表提出的“首判不离”问题进行答复,并围绕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民政部门、妇联的联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深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作用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张晖代表对法院及时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表示会继续支持法院工作,希望区法院能够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近年来,樊城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监督,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延伸司法效能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助推司法公正等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需要,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需要。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聚神。将接受监督纳入区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推进思路举措。明确专门领导和专职部门牵头负责接受监督工作,实现接受监督与推进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在自觉接受监督上聚焦。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加强政治建设、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初心使命的有效途径,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调研、视察、监督、检查,虚心接受各类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三是在主动报告工作上聚力。持续强化宪法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法院年中和年度工作报告,对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认真对待、虚心听取并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改革,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接受监督的规范性和经常性

区法院坚持“精、细、常、实、新”标准,一是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将代表联络工作列入法院全年工作要点,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实现与法院其他各项工作高效、统筹、协同开展。二是抓实建议办理机制。对代表建议,及时摸清实情、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能立即解决的,即知即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实事求是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抓牢分流督办机制。针对代表联络和建议办理工作,构建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督、责任部门负责人亲自办、牵头部门全程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区法院共承办5件重点人大代表建议,建议答复满意率100%。

三、深化沟通联络,优化接受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监督案件办理为关键点。坚持“请进来”,对重大案件或涉民生保护、涉营商环境、涉未成年人等代表关注的重点领域案件,积极主动邀请代表旁听;开展大型或专项执行活动,积极主动邀请代表见证执行过程;让代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积极争取代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加强交流沟通为切入点。坚持“走出去”,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代表解决司法难题和困惑。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义务,是法院改善外部司法环境、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政治基础,也是人民法院提升工作水平,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效途径。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上来,化监督为鞭策,变压力为动力,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