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总希望能为你多做一点……

2023-04-26 19:32
来源: 高尚(审管办)祝景瑞(执行局)

 

“感谢祝法官,这么快就帮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而且新增的治疗费用也有了着落,不用再花钱花时间花精力打官司了,樊城法院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真是既快捷又方便。”拿着执行款和樊城区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当事人周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微信图片_20230706193356.jpg

 

2015年,郑某将其名下出租车挂靠在某汽车公司运营,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50万元限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后李某接受郑某雇佣驾驶出租车,因与周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周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经鉴定周某全身多处骨折,构成8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出租车驾驶员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2016年,周某将郑某、汽车公司、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后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郑某21.27万元。

此后,周某因继续治疗产生的费用问题,又分别于2017年、2020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先后两次的判决结果,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周某32.17万元,超出保险责任部分的20.53万元由郑某、汽车公司连带赔偿。

 

执、和

2023年1月,因郑某、汽车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赔偿义务,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案涉民生问题,执行干警祝景瑞第一时间向郑某、汽车公司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郑某得知这一情况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祝景瑞遂立即组织周某、郑某一同到法院,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劝导双方多做换位思考,在他的努力下,郑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剩余部分的支付期限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协议。

微信图片_20230706193403.jpg

 微信图片_20230706193403.jpg

调、确

组织双方协商过程中,祝景瑞获悉周某因为事故造成的损伤严重,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住院治疗,近期还准备再次起诉要求支付2020年至2021年期间的治疗费用。

祝景瑞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之前经过的三次诉讼,双方当事人已经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周某治疗费用属于客观事实,郑某又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并不必然进入诉讼程序。故解决完执行案件后,他又自愿充当起了“诉前调解员”。

秉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高效快速解纷原则,祝景瑞建议双方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解决纠纷。他向周某释明了通过该程序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一样是可执行的,不仅不收费、而且效率高。同时也告知郑某,不论案件是否进入诉讼程序,作为一个公民,都应切实承担起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何不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呢?

在反复阐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特点和优势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通过樊城区法院民商事诉前调解委员会,就交通事故新产生的治疗费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樊城区法院也迅速出具民事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执行过程中为当事人多想一点儿、多做一步,解决的可能就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需,诚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增强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