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的丈夫有外遇
为发泄怒火
襄阳女子高某竟雇凶报复
因犯故意伤害罪
高某被樊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两年
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高某与周某系夫妻关系。高某一直怀疑周某有外遇,双方经常因此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高某怀恨在心。
6月14日下午,高某给张某打电话,让其帮忙找人“教训”周某,并承诺给其3000元作为报酬。张某答应后,高某即向张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支付了500元“定金”。6月18日晚,张某邀约“好兄弟”朱某一起驾驶摩托车,尾随周某至樊城区松鹤路小学附近,张某持铁棍、朱某持刀将周某打伤、刺伤,随后二人逃离现场。高某得知周某被打伤后,即支付张某剩余的报酬2500元。
经鉴定,周某全身多处刀刺伤、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高某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周某对高某表示谅解,建议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雇用张某等人非法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高某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即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在案发后积极为周某治疗,取得了周某的谅解,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周某对高某予以谅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