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酒吧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两名男子被人用刀捅伤

2019-07-17 08:42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陶芳芳    浏览: 3648


酒吧本是一些人放松心情,释放压力的地方,常常有些人因为一点摩擦互相叫板,甚至不惜触犯法律。近日,樊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酒吧内因女伴问题演变成故意伤害的案件。

某晚23时许,大川与蟹子(另案处理)、土哥(另案处理)、庄少(另案处理)等人在樊城区一酒吧内喝酒。喝酒聊天间,同桌女伴小思说要去给一号卡座的熟人敬酒。但眼看四人杯中酒已经下去了一半,仍不见小思返回。联系不上小思后,大川遂伙同土哥、蟹子、庄少奔向一号卡座,年轻气盛的他们未及多言,便对卡座上的末仔拳打脚踢,大海闻讯出来询问情况,大川等人又对大海进行殴打,扭打过程中大川和庄少持刀将末仔、大海捅伤。

经法医学鉴定,大海被他人伤及全身多处,致升结肠贯通伤并手术治疗,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末仔被他人伤及全身多处,致左侧外伤性气胸,损伤程度属轻伤。

大川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其亲属已代其赔偿末仔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赔偿大海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末仔、大海均表示对大川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川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大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取得二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大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