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的拼图中,家庭是最温馨的板块。然而,当继承这一话题浮现,有时也会在亲情间掀起波澜,引发纠纷。近日,樊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借公证破局,通过释法说理、用心用情促调,巧妙化解了一起复杂的继承纠纷。
案情回顾
王大:“法官,我母亲去世后留下的存款都在王二手中,她生前名下银行账户中有拆迁补偿款30余万元,应当有我的继承份额。同时,老房子拆迁安置的两套房屋,我和王二一人一套,但还要交65000元的还建房屋面积差价,因房屋暂未交付,差价也未支付。当时约定由我和王二均摊,后来签订协议将拆迁款65000元扣下由我代管或者母亲保管。现在母亲去世了,要求王二从母亲的遗产中向我支付该款项,由我来管理。”
王二:“我母亲留下的存款没有30万那么多,而且为母亲办理丧事也花费了不少钱。我同意还建房屋面积差价65000元从拆迁款中扣除的说法,但这笔钱不应由王大管理。母亲的遗产扣除丧葬费、65000元的差价,剩余不多,且王大在母亲生病期间没有慰问照顾,亦没有出钱办理母亲丧事,不应当分得遗产。”
经审理查明,王大、王二的母亲生前留有存款10万元左右,被继承人王母的丧葬开支均由王二承担,而本案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为被继承人遗产中的65000元由谁负责管理的问题。
公证破局
王大:“征迁协议是以我的名义签订的,征迁单位收房屋面积差价款肯定是找我,65000元应该由我来管理。”
王二:“还建的房屋不是王大一个人的,我不同意由王大单独管理65000元。”
面对互不相让、信任缺失的僵局,如何化解双方的信任危机?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议将被继承人遗产中的65000元争议款项提存至公证机构监管,约定待还建房屋交付时,由公证处直接支付,既确保资金安全,又避免履行风险,让争议回归理性轨道。
该方案获得双方认可,随后,王大、王二在襄阳市公证处共同签署《提存资金监管协议》,依约将65000元存入公证处专用账户,双方就此款再无争议。
圆满化解
被继承人遗产中65000元的纠纷化解后,承办法官就剩余的3万余元遗产再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
承办法官:“王大,你们母亲的丧事确实是由王二承办,你并未出钱,虽然对方只提交了5000元的殡葬费票据,但以现实情况来看,办一场丧事不仅耗费精力,花销也远不止这些。而且你们都是亲兄弟,这么多年的感情在这里,扣除65000元剩余的遗产也不多了,你愿不愿和对方调解?”
王大:“法官,解决了65000元的保管问题,我再也不用担心征迁还房的时候没人拿补面积差价的钱了,剩下的遗产就当是对方都用于母亲的丧葬了吧,我不要求分割了,我愿意向法院撤诉。”
最终王大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撤诉申请,一场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家事审判不是冰冷的法条“竞技场”,而是修复社会细胞的情感修复站。樊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将情、理、法融入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调解好家事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