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自己做错了事,
道歉和忍让往往能有效避免冲突,
否则有可能将矛盾越搅越大。
樊城的一名男子做法恰好相反,结果......
2016年12月的一个晚上,阿龙在樊城某歌厅和朋友聚会。他喝得醉醺醺,从洗手间返回时,看错门牌号,走进了小杰等人的包厢。小杰等人看到陌生的阿龙突然闯入包厢,既惊讶又反感,呵斥阿龙并要求他立即离开。阿龙听到指责心中十分不快,双方发生口角。
吵了一架后,阿龙还是走出了包厢,小杰不顾同伴的劝阻,给阿狄等人打电话,让他们赶到现场,帮忙给自己“出口气”。
阿狄邀约到阿超等五名“兄弟”,风风火火闯进阿龙的包厢,要求他恭恭敬敬地给小杰等人道歉。这下阿龙彻底愤怒了,他跑去用力踢踹小杰包厢的玻璃门。小杰、阿狄等人见状,手持啤酒瓶冲出包厢,在歌厅走廊内群殴阿龙及其同伴,阿超还用匕首将阿龙的腹部捅伤。事后经法医学鉴定,阿龙腹部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面部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杰及其同伴阿狄、阿超等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中阿超参与寻衅滋事犯罪时,持刀伤害他人,致阿龙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们积极赔偿阿龙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他们十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