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百万欠款起纠纷 “一调再调”促和解

2023-08-28 15:07
来源: 刘前(审管办)

近日,樊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愿,情理并重促成了双方调解,使得矛盾得以快速化解,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诉累。

案情简介

2021年,武汉某旅行社与襄阳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2021年某游乐园线上渠道包销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旅行社包销采购传媒公司某游乐园480万元门票,传媒公司指定旅行社为线上渠道独家代理,协议履行期限自签约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5日止。协议履行期间,如预付款项在项目结束后未使用完毕,由传媒公司退还至旅行社指定账户,退还时间截止为2021年10月31日,每逾期一日,应付欠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后旅行社按约定向传媒公司预付门票款480万元。协议履行期届满后,旅行社预付的门票款未使用完毕,传媒公司退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290万余元未退。旅行社多次催要欠款无果,诉至樊城区法院。

庭前调解初受阻

案件受理后,匡雅颖法官迅速对案涉双方企业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了解到:双方企业原本是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不仅存在游乐园线上渠道包销合作,还有其他业务往来,但因经济不景气,旅游行业普遍存在资金周转困境,游乐园未能如期向合作的传媒公司退还票款,导致传媒公司又拖欠旅行社款项。

传媒公司表示,欠付款项不是故意为之,在双方协议到期后,曾积极与旅行社进行沟通,希望旅行社结合市场情况将剩余包销款延续至2022年继续使用。现在经济回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其也表示会克服困难,尽快履行。

感受到传媒公司想要发展下去的迫切心情,匡雅颖法官从保障旅行社权益和让企业“活下去、留得住、经营好”的角度出发,详细调查了解双方具体情况,寻找调解的突破口。但双方就合同违约金争议较大,庭前调解时未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调解再发力

匡雅颖法官认为本案债务数额虽然较大,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也有长期合作的基础,案件还有调解的可能。为尽快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企业经营发展受到影响,在开庭时,匡雅颖法官再次详细解释调解能缩短办案期限,更快地兑现合法权益,减轻诉累。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考虑到资金回笼的需求、传媒公司诚恳的态度以及对后续合作的期待,旅行社同意放弃违约金主张,双方协商了详细的还款方案,最终达成了调解。传媒公司承诺将及时履行所欠款项,该案顺利审结。

樊城区法院始终把“调解优先”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涉企纠纷,坚持“受案先调,应调尽调”,积极追求案结事了,努力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