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依法执行克难,腾退切实为民

2021-05-24 14:57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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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上午,樊城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对位于樊城区风华路某小区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勇于“亮剑”、敢于担当,把依法办理每一起执行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王某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处购买位于风华路某小区的房屋,在王某支付房款后,房地产公司一直未交付房屋,却将该房屋另行出卖给他人。因房地产公司“一房二卖”,王某遂起诉至樊城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樊城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执行经过: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于国强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向房地产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腾退公告,责令限期交付房屋,并多次向房屋当前使用人释法明理,敦促其搬出房屋,但房屋仍未腾退。对此,樊城法院执行局决定集中力量强制腾退。

腾退工作从上午九点开始。在法警队干警拉起警戒线,完成现场布控后,执行干警进入房屋,与公证处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对物品清点登记、拍照留证,然后组织搬运工人将物品搬至周转房屋。十一点半,房屋腾空,执行干警现场将该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整个执行过程,有公证人员公证和社区工作人员见证。

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樊城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围绕群众关注的执行难点热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攻坚克难,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