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樊城区法院努力下,随着贴着封条的厂房大门落下锁扣,42000余平方米厂房正式交付,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顺利收回。
襄阳某公司系国有企业,2021年,该公司取得对另一公司债权,向樊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公司名下3栋建筑及对应42000平米土地使用权抵押物,经历评估、拍卖、抵偿等一系列程序,该公司取得该抵押物所有权,只待厂房腾空后即可正式交接。
“法官,这厂房易主了,我们这些租户该咋办呢?”然而,在樊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在腾退前走访案涉房产时,遇到了新的难题。
据悉,被执行公司已将厂房分租给了20余家企业,这些企业运转良好,若贸然采取强制腾退关停措施,势必会影响到承租企业的经营生产。
“你们可先按月续租,我们尽快协调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安抚好租户情绪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起来着手解决。
此案涉及国有资产收回,如何在依法保障国有资产顺利收回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执行工作对承租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樊城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组织申请执行人、承租人代表、资产交接单位等开展案件协调会,共同探讨案件后续处理方案。在会上,迅速形成“强制腾退”与“协商续租”两条清晰处理路线。在保障交付的同时,促进多方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继续经营,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形成投资的良性循环。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多次上门与各承租企业进行沟通,逐一释法明理,努力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经多方协调努力,22家企业重新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续租率达到100%,最大力度保障了承租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面对被执行公司拒不腾退的行为,樊城区法院果断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出动警力20余名,历经五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案涉42000余平方米厂房全部顺利交付。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国有“三资”清理盘点、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防范财政投资风险、维护国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实施以来,樊城区法院紧密围绕意见要求,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将营商环境优化、破产重整、执行处置等具体业务与服务保障大财政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努力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