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诉前调” 接力解纷“高速路”

2023-08-02 15:10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张诗伊(立案庭)

“没想到还没打官司就拿到赔偿款了,樊城区法院效率真高!” 当事人黄某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高兴地说道。

8月1日,樊城区法院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月,黄某骑电动自行车与陈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致使黄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陈某和保险公司沟通,但因其单方委托鉴定的伤残等级、护理费、误工费等事项保险公司不认可,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权益,黄某诉至樊城区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樊城区法院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讼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释明“诉前鉴定”的优势及相关诉讼程序,征得同意后,立即对该起纠纷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并移送侵权赔偿案件专业法庭处理。

侵权赔偿案件专业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后,将相关鉴定资料移送立案庭委托鉴定。不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均无异议。

有了诉前鉴定提供的专业性参考意见,黄某对自身诉求有了合理预判,李某和保险公司对于应承担的责任也有了初步的了解。立案庭工作人员趁热打铁,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给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双方在多次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樊城区法院及时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樊城区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已经形成多元化诉前调解机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将司法鉴定端口前移至诉前,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相融合的解纷模式,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自今年2月出台《诉前鉴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已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22件。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实现了纠纷诉前分流和多元化解,防止了衍生诉讼的发生,是樊城区法院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诉前解纷新模式,努力“抓前端、治未病”,跑出定纷止争“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