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小玲同志是樊城法院柿铺法庭庭长。是一名矢志审判岗位上的女法官。她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忘我工作。超额、保质、保量地完成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她个人及所带领的合议庭完成工作任务在全庭和全院均排前列。今年以来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6件,经审监庭评查,案件质量合格率为100%,无申诉、无投诉、无涉案上访、无矛盾激化、无上诉发还重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政治坚定、公正高效
石小玲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党组织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把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立足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审判实践中,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注重“公正和效率”的工作主题,努力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做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不仅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而且社会效果好,切实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襄阳航空航天工业园合美项目工地因合作纠纷引发停工将近一年的时间,引起市、区领导的高度关注,要求法院尽快妥善处理,保障建设项目如期完工。我院柿铺法庭的4名法官秉着能动司法的理念,放弃无数个休息日,到法庭、单位、工地进行多次调解,在案件判决后,用耐心、诚心让判决后的案件得到和解,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在第一时间内复工。今年以来,我们共审理涉及辖区企业案件30余件,标的600余万元,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勤奋好学、业务精湛
从2011年起,石小玲在柿铺法庭担任庭长。在工作中,她能自觉、主动地抓好庭的各项工作,服从院领导的统一领导,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种疑难案件。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些新类型案件随之不断出现。如何审理好这些案件,对法官的职业能力和社会经验、政策水平等综合素质提出了巨大考验。为了使自已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石小玲同志能认真地学习每一期的司法文件选篇和新的法律法规,在学习中如遇有典型的案例就和同志们相互探讨,用辩论的方式来丰富自已的知识,使用权自已的审判艺术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同时,做到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如审理原告董艳芬、潘文辉等七人与被告襄樊市金百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杨涛和徐峥嵘委托管理房屋合同纠纷七案,原告董艳芬、潘文辉等七人为“金百年精品装饰城”的商铺业主。2012年1月,七名原告分别与被告襄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所有商铺装饰委托被告代为管理出租,被告代原告收取承担房租金,无论收到与否,被告均需每年按原告所购商铺总款的8%支付给原告收益金,被告收取的租金达不到总房款的8%,被告按第三条约定补足给原告。合同履行中,因被告有三个季度租金未支付给原告。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襄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欠原告房屋租金16845元并支付违约金,判决被告杨某和徐某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石小玲接收案件后及时进行了审理,审理中查明本案的直接责任主体襄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要想保证七名原告合法权益得于实现,必须查明被告杨某、徐某作为该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的投资人是否有抽逃资金的行为并要查清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为此,石小玲依原告的申请先后数次到被告的开户银行查询公司的银行取存款情况,又利用业余时间查找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在弄懂、弄清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后,先是分别给原、被告宣讲法律,后又分十余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后,原、被告双方均被石小玲高度的责任心和精湛的业务水平所信服,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除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此案的审理都很满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她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结率为95%,审结诉讼标的额1026万元;无发还重审案件。
三、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严肃执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法官法规定每一个审判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石小玲长期在岗位上工作,时刻铭记“胸中有志乾坤大,心底无私天地宽。”她常常告诫自已: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必须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廉洁奉公司、勤政为民。在工作中,石小玲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严格依法办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一年来,共拒请吃二十余人次,拒收礼金近万元,拒说情多人多次。今年,在审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为让石小玲照顾,趁她不注意将装有厚厚一叠钞票的信封放在她办公桌上,她发现后,对被告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责令那人将信封拿了回去。事后,那人又请她的同学、朋友出面请吃饭,均被她回绝。事后,被告感叹地说:“真想不到,现在还有如此清正的人。”
不论何时,石小玲都能一心扑在工作上,作为一名庭长,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在前,吃苦在先,用坚强的党性原则来保证司法公正,不管案情简单还是复杂,不管是大案还是小案,不管当事人是亲还是疏,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公正地审理每一个案件,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坚持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能做到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办,工作中不摆架子,不简单粗暴,不讲条件。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白天送达、开庭,接待当事人,晚上书写法律文书,有时还利用体息时间找当事人,同事们异口同声送她“工作狂”的雅号。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石小玲同志自1989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法院工作以来,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她认为只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坚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作风,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不至于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环境中落伍、掉队,为此,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困难,她坚持做到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坚持在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通过个别案件的审理,总结、探索经验,找出不足,决不使在某一个案件中出现过的失误及工作偏差再重新出现,在工作中,无论案件的难疑、标的大小,她都能坚持做到一样对待,认真、尽心、尽力地去办。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送,一张椅子让座”,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石小玲虽是一名女同志,但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秉公执法,忘我工作,顾大家舍小家,留下了不少感人的故事。
石小玲同志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和党的方针和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行动指南,坚持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严格约束自已,做一个领导放心、同志们满意、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