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有一哥们儿编造故事,以拉业务为由骗取朋友钱财,真是鬼迷心窍了……樊城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苏某与黑某均住在樊城区某街,彼此熟悉。苏某知道黑某在某保险公司上班,遂声称认识一些学校的领导,可以帮其拉保险业务,禁不住诱惑的黑某便相信了他。之后,苏某以跑关系需要购物送礼、请客吃饭等为由,多次从黑某处骗取现金共计28000元。时间一长,黑某发现苏某并没有给其实质的帮助,意识到被骗后,黑某找到苏某退钱,苏某先是推托后干脆失去联系,黑某无奈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2018年1月,民警将苏某抓获,经审讯,苏某如实供述了诈骗经过。同月26日,苏某的亲属与黑某达成协议,苏某退赔黑某28000元,已即时结清,黑某对苏某表示谅解。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