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邹磊院长到樊城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2023-11-27 10:56
来源: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11月24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深入樊城区人民法院,调研该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樊城区委书记郭方芳,樊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永亮,樊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张鑫豪,樊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仇子琦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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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樊城区城运中心、综治中心,邹磊院长就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区综治中心《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樊城实践的“三三”工作路径》汇报,详细了解樊城法院派员入驻区综治中心,与各区直部门加强协调联动,促进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相互衔接,构建风险预警、纠纷前置化机制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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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法庭,邹磊院长实地察看了改造增建的诉讼服务站、多功能室以及即将竣工的法庭办公场所,详细了解四个专业化法庭的人员配备、功能布局、法庭建设情况以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共同缔造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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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中门街道办事处定中桥社区,邹磊院长实地调研了社区与人民法庭联调联动工作情况,深入了解定中门法庭向下延伸服务触角,入驻定中门街道办事处矛调中心,以做好“家”字文章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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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新华欣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邹磊院长实地察看了保险纠纷法官工作室和调解工作室,详细调研了樊城法院通过与保险行业深度互动,推动保险纠纷诉前化解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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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邹磊院长召开座谈会,听取樊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健关于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的工作汇报。座谈会上,邹磊院长对樊城区委区政府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樊城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就进一步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邹磊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在强化学习、深化理念上下功夫。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策部署上来,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根除“坐堂问案”的思维习惯,克服被动司法的观念,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要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要持续抓好司法建议的制发工作,通过个案审理总结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久久为功,推动社会治理结构和体系更加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继续做好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提升调解员的法治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让矛盾纠纷在诉讼前就能调得了、调得好。要将矛盾纠纷“化”于诉中。要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认识到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要紧盯服判息诉率、“案-件比”、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核心指标,在诉讼中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要把矛盾纠纷“固”于诉后。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在诉讼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杜绝矛盾纠纷的上行、外溢,要做好“有信必复”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成果。

二是要在守正创新、完善机制上下功夫。要特别注意三大机制的完善。首先,要完善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机制。对于司法问题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最好的预防就是公正司法,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依法办案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其次,要完善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机制。既要做好“自我排查”,在案件审理中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并积极主动化解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因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又要做好“参与排查”,积极与综治中心、社区等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沟通会商,将各自遇到的矛盾纠纷拿出来进行合力排查、研判,及时采取对策。最后,要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法院是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一元”,矛盾纠纷化解不是法院“单打独斗”,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社团组织调解等形成合力,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是要在夯实基础、压实责任上下功夫。“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持续不断地巩固推进。要进一步夯实自身责任基础。通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完善硬件设施,明晰职能定位,要稳步推进人民法庭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让年轻干警到基层去历练,在基层中成长,把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年轻干警的锻炼基地和骨干力量的培养平台,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法庭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基础。每一个人民法庭都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发挥前沿阵地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进行法治教育,做实普法宣传,提升企业的法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的法治氛围,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及平安襄阳建设打下良好的基层法治基础。

樊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张鑫豪向邹磊院长介绍了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肯定了樊城法院在多元能动解纷、优化诉讼服务、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各项工作,大力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